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保障师生员工出行安全,进一步提升校园环境,以高水平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,经学校研究决定:从即日起,对全校非机动车行驶、停放进行规范、有序管理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非机动车类别:电动车、自行车和共享单车;
二、管理措施
1、进一步做好校园内废弃非机动车的集中清理工作。
由校保卫处牵头与后勤保障处、学工处等相关责任部门一起,将分别于10月26日、11月9日、11月19日进行三次集中清理。
2、进一步做好超标电动车清理整治工作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通知本部门超标电动车的车主在10月25日前自行处理,校保卫处从10月26日至11月30日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收缴清理。超标电动车标准:车重超过55公斤,最高车速超过25公里/小时。
3、禁止共享单车及送外卖的非机动车进入校园。保卫处严格校大门管理,加强校园巡逻,发现共享单车和送外卖非机动车及时处置;后勤保障处应规范下属经营单位合规经营,禁止违规送外卖业务。在校内行驶的非机动禁止从事外卖运送业务。
4、所有非机动车必须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,不得随意停放。各部门、各单位督促本部门、本单位师生员工自觉按照规定停放非机动车,做到守土有责。校保卫处加强校园巡逻,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进行收缴清理。
校综治办
2018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