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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2018年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
  • 来源:  更新时间:2018-09-19 点击数:次 字体:【
  • 各部门、各单位:

   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2018年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赣教高字〔201864号)精神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结合部门、单位实际,组织开展以质量提升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质量意识,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。请各部门、各单位于10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报送校综治办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校综治办

    2018913